以岭药业(0026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 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 则确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