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0026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以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中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 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 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