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0026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 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 定,结合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实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 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公司对其有实际控制权的 其他企业。 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 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 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