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5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 65.47%股份,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在相关法律程序、先决条件及相关协议/承诺得到 履行/满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此外,本 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享有和承担;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57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计 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5.47%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