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603843) - 正平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 年 12 月修订)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 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签署《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