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603843) - 正平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拟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