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603843) - 正平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