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SANYSANY(SH:600031)2025-12-05 12:3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括《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