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300750)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 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 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