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3007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CATLCATL(SZ:300750)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回答股东 和投资者的咨询,注意证券报刊的报道,如有对本公司的不实报道,及时向领导 汇报并予以澄清。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 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并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