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300750)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连)交易,保证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层必须遵守。 1 (十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五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关连交易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关连人士 进行的交易,以及与第三方进行的指定类别交易,而该指定类别交易可令关连人 士透过其于交易所涉及实体的权益而获得利益。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