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 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申报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保证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