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6032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贝通 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据 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且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 行审核并且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公司董事会的人员规 模和构成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