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6032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StarPowerStarPower(SH:603290)2025-12-08 09:15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