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6032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1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