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总裁(总经理)工作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裁(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 任。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裁(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裁(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 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总裁(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裁(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