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 系工作指引》、《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率, 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