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 1 —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