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601168) - 西部矿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 则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修 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经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促进企业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可 持续发展工作的决策效率,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日 常管理以及对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