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601168) - 西部矿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 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经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 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二)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应当 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