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86 755)88265288 传真:(86 755)88265537 电子邮件: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ww.sundiallawfirm.com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现场参与和审阅了首航新能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得到了 1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首航新能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 387 号 致: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首航新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首航新能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首航新能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