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 - 《子公司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不含本数)的子公司,以及持 股比例不超过 50%(含本数)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组成,或通过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约定或其他合法安排实质 拥有对其财务决策、经营管理控制权的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不超过 50%(含本数),且公司在其财务决策及经营管理活动中 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 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对参股子公司参照控股子公司的 1 管理标准与要求实施相应管理。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或"棕榈股份")对子公司的管理,构建有效的管控体系, 规范子公司运作流程,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子公司有序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 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实际控制 及参股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