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 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 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在确保资 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