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2、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3、销售公司自行研发或者经销的产品、商品,提供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服务;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其他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交易事项。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 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订书面合同的,应签订书面 合同。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 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调整幅度超过 20%的,报公司董 事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签署与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