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 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 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