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沟通汇报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 1 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