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博汇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 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