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