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 -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FSLFSL(SZ:000541)2025-12-08 11:15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关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律师见证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 1 号友邦金融中心一座 16 层 电话:0757-81068869 传真:0757-81068869 邮编:528000 一、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 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以下前提: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2025】灯湖顾字第 1511-JZ03 号 致: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 路 8 号佛照大厦 22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