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XINLI FINANCEXINLI FINANCE(SH:600318)2025-12-08 11:1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指定证券部或其他 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投 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公司对各级所属公司的投资管 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议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等的对外投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含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