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SF HoldingSF Holding(SZ:002352)2025-12-08 11: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 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虽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