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仅包 括非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对 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 管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应当占本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多数。本委员会成员构成应确保性别多元,且不得全部由单一性 别成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