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SF HoldingSF Holding(SZ:002352)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 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