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SF HoldingSF Holding(SZ:002352)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 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以及《顺丰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 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董事会收到通知之日生 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 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