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 司进行信息披露前得到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 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 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相关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 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