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 (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及其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七)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