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 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五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 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