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五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