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00288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 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金 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独立 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