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0005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LN HoldingsLN Holdings(SZ:000524)2025-12-08 11:4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 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