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 并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建 议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风险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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