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指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 且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