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而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