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68832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BJ003200号 致: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