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 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经核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2025 年 12 月 9 日 2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