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AmoyDxAmoyDx(SZ:300685)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 或"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