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0029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