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0029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NHDNHD(SZ:002946)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由 5 至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且占比不 低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 1 名,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 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权限范围内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