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00294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NHDNHD(SZ:002946)2025-12-09 09: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 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 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 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候选人,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 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