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由 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甄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或称"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 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